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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处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处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预案。负责采购、配置、维护和管理各种消防器材设备;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安全教育和灭火技能的操作演练,督促各单位消除火险隐患。

四、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主管单位管好重点防盗部位的安全秩序;负责对违反校园治安秩序行为的查处;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方面的问题。

五、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购买、储存、管理和使用。

六、领导群众治保组织,充分发挥其群防群治的骨干、桥梁、纽带作用。

七、校内打架斗殴等学生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处置。

八、负责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九、负责对校园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负责校园车辆信息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